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,完善现代学校制度,促进学校依法治校,依据教育法、教师法、工会法等法律,制定本规定。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(以下统称学校)。
本细则交通化师范学院第七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。2001年12月第五次教代会通过实施的《通化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》同时作废。
2021.11分工会核对名册.xls
工会成员名单